固廢法時隔15年迎來大修,我們提了這些意見
1. 第四條 ……最大限度降低固體廢物填埋處置量
2. 第二十二條:……生態保護紅線區域、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…… 3. 第四十條: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統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,促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跨行政區域共建共享。 4. 第四十五條:……不得用于生產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產品 5. 第五十二條: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筑垃圾處置方案,采取環境污染防治措施,并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備案。 意見:對于改建和拆除的項目,應鼓勵施工單位優先使用舊建筑物中可用的材料。 6. 第五十四條: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區、機場周圍、交通干線附近以及當地人民政府劃定的區域露天焚燒秸稈。 意見:鼓勵各地對秸稈進行非焚燒的資源化利用。 7. 第五十四條:國家鼓勵研究開發、生產、銷售、使用在環境中可降解的農用薄膜覆蓋物。 意見:應強調要減少農用薄膜在土壤中的長期殘留,不論是降解的還是不可降解的。 8. 第五十七條:生產、銷售、進口依法被列入強制回收目錄的產品和包裝物的企業,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該產品和包裝物進行回收。 9. 第一百零六條:(八)有害垃圾,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質。 意見:有害垃圾,指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固體廢棄物。 如果你對固廢法也有意見的話,可以趕緊在網上(文末點擊“閱讀原文”)進行提交,截止時間為8月3日23:59。 讓我們一同努力,把固體廢物管理得越來越好!